|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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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9-20 16:31 文章来源:钟山区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1、企业向经贸局提供项目申报材料,中小企业办提出初审意见。
2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向市经贸委申报。
3、市经贸委审查后返回经贸局。
4、按市经贸委的要求组织项目材料,区经贸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向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写出推荐报告。
企业应提交的材料:
1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。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:
(1)环境部门对环境影响的批复意见
(2)供水、供电意见
(3)土地主管部门对场地批复意见
(4)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
(5)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(复印件)
3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