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
2007-09-20 16:31  文章来源:钟山区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1、企业向经贸局提供项目申报材料,中小企业办提出初审意见。
  2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向市经贸委申报。
  3、市经贸委审查后返回经贸局。
  4、按市经贸委的要求组织项目材料,区经贸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向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写出推荐报告。
  企业应提交的材料:
  1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。
  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:
  (1)环境部门对环境影响的批复意见
  (2)供水、供电意见
  (3)土地主管部门对场地批复意见
  (4)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
  (5)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(复印件)
  3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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